藥物不良反應事件是指在醫療干預下發生的各種藥物反應,導致人體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,不僅包括合理應用處方藥物造成的損害。這些錯誤包括醫師開錯藥或劑量不當,以及藥劑師給錯藥,護理師發錯藥,當然也包括患者本人的不合理用藥。
研究顯示,有近一半藥物不良反應是可預防的,這些結果令人扼腕。
1995年,大衛.貝茲(David Bates)醫生在<<JAMA>>發表一篇文章,他估算每年約有18萬人死於藥物不良反應事件。藥物學博士肯特.納爾生(Kent Nelson)也說過:「約一半的藥物不良反應是完全可以避免的,如果主因是開藥不當,那麼加強醫生的培訓與教育就會有顯著的改善。但因醫生錯誤造成的藥物不良反應,僅占不良反應事件的5%。由於患者錯誤比例如此之高,表示對患者加強宣導,對於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或許更有效。」
根據統計,美國住院患者中約有5%因為藥物不良反應事件住院。(台灣呢?似乎沒做此方面的統計或未公佈)一旦住院,用藥種類便會增多(平均每位患者在住院期間會用到10種不同的藥物),發生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機率也隨之大增。有些研究顯示一些極端的例子,某些患者住院期間居然會用到38種藥物之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