渴嗎?或只是沉迷於這種有毒化學物質?那麼,這是你拒絕把這種雞尾酒倒入食道的另一個原因。
根據文章的集體進化,研究人員在美國愛荷華大學已經被我們再看一下  阿斯巴甜,但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需要更多的證明它的毒性。由於消費者權益保護者和律師詹姆斯·特納(JamesTurner)的關係,直到1981年才被禁止出售。

6萬名女性參與了這項研究,他們發現了這些:
“每天飲用兩種或更多飲食飲料的女性患心血管事件的可能性高出30%,死於相關疾病的可能性高出50%
當然創造這個研究的人們只是要求更多的研究:
“現在說這個研究的基礎是改變他們的行為還為時過早,然而,基於這些和其他的發現,我們有責任做更多的研究,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,並進一步確定關係,如果真的存在的話,“Ankur Vyas博士說,因為這可能會對公共健康產生重大影響。 ‘“
嗯。這些神經毒素的主要健康意義在四十年前就已經被提出。既然是拉姆斯菲爾德把食物供應給了這個毒藥,那麼這個騙子本人的引用可能是合適的。

阿斯巴甜是一種有毒的毒藥,唐納德會稱之為“已知的”,你不覺得嗎?
 
資料來源:
Collective-Evolution.com
ResponsibleTechnology.org
Science.NaturalNews.com
(照片來源:Deesillustration.com